据媒体报道,“别难过”此前透露已经向旺仔小乔发律师函,要求“旺仔小乔”全额返还充值打赏款80万元,若律师函送达起5日之内不履行义务,将起诉。 “旺仔小乔”因“蒙面演唱会”“歌曲原唱”等问题持续引发热议。 “别难过”公开发布的律师函显示,他于2024年10月加入“旺仔小乔”粉丝团,因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声称“消费升至20级灯牌可添加私人微信”诱导打赏,他基于对添加私人微信的合理期待持续向平台充值并打赏。 “别难过”表示,基于对“旺仔小乔”方承诺的信任以及对获得签名、线下见面、演唱会门票等的合理期待,累计向平台充值人民币80余万元,其中50余万元充值款项全部用于在主播直播间打赏消费(打赏至账号“旺仔小乔”“小乔旺仔”)、剩余30余万元充值款项用于语音厅的打赏消费。截至发函日,“旺仔小乔”方未履行任何一项承诺。 据报道,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焦圣成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打赏款在如下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 1、用户(打赏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 2、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如打赏金额过大,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且其打赏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 3、主播或直播平台构成违约的,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返还打赏款。 4、用户(打赏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打赏,可以要求返还。 5、主播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用户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打赏的,用户可以要求返还。 6、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另一方可以以打赏人“无权处分”或“挥霍”要求返还。 实践中,直播打赏纠纷的处理需要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行为性质、证据情况、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律师表示,如果“旺仔小乔”在直播中或通过其他途径明确向“榜一大哥”承诺“签名、演唱会门票、线下见面等”,“榜一大哥”基于该承诺才打赏80万元,则该承诺构成双方网络服务合同“旺仔小乔”的服务内容,“旺仔小乔”没有兑现承诺即构成违约。 至于“旺仔小乔”没有兑现承诺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则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焦圣成律师认为,“旺仔小乔”的行为难以构成民法上的欺诈,认定构成普通的民事违约更为合理。“打赏”是否可返还?“旺仔小乔”涉嫌欺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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