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王菲经纪人@陈家瑛 发布声明称某户外品牌伪造王菲代言海报,将采取法律手段追责。
声明如下:
近日,本公司发现,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上广泛传播一张经过篡改的王菲女士照片。该照片将王菲女士肖像移接至他人身体之上,并用于制作印有“Topsky”标识的实体宣传海报,并在西藏自治区数家名为“Topsky远行客户外用品”的门店中进行展示。
本司在此严正声明:王菲女士从未与上述品牌或任何相关实体存在合作或代言关系,亦与其一切推广活动毫无关联。
我们呼吁公众及媒体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或传播此类虚假及误导性信息,亦请勿分享或转载任何含有侵权或伪造内容的图片及视频,以避免造成进一步误导与损害。
本司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措施,坚决维护王菲女士的合法权益,并追究所有涉及侵权、虚假宣传及非法利用王菲女士姓名与肖像牟利者的法律责任。
本司将持续监测相关情况,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经济日报曾发文指出,名人热图,自带流量,具有商业价值。肖像权作为公民人格权之一,不仅名人明星在乎,普通人亦享有正当权益。我国从法律上加大对肖像权的保护力度,特别是民法典全面确立和保护肖像权。与此前相比,肖像不再限定为个人的面部形象,只要是能够识别出个人身份的外部形象,都属于肖像的范畴。只有依法合规使用肖像,企业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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