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小逻辑》第一段,英译本)

曹和平

在研究对象上,哲学不具备其他学科所拥有的优势。它不能像其他学科那样,把自己的对象建立在五个大类感官所形成的认知集合,意识——一种长久的,有先期积累形成的知识——的基础之上。正是这个原因,哲学无法像其他学科一样,拥有已经存在的认知方法,也没有叙述自身体系的意识起点及后续各个环节的论证过程。换句话说,哲学的对象在主体感官大类综合形成的意识中是找不着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哲学有点像追求绝对真知识的那种学科,比如说宗教,其对象也不在现世的感知中,而是在普通意识仰望追求的边界及对岸。或者说,在主体大类感知的极限性边界,或者在最高感知升华的地方。这时候,哲学的对象和宗教的对象——绝对真理——上帝,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把真理和上帝理解为一种认知边界外的彼岸真理的话。哲学追求的是学科极限意义上的或者边缘边界意义上的升华知识。在有限的世界里,在人类大脑的认知里,哲学和宗教在知识的边界上经常关联,根本的原因在于认识的极限(附近),或者在真理身上。在哲学这里,这个极限知识是本真,在宗教那里,这个极限知识是上帝。

但是,哲学毕竟是一门学科,在讨论其对象的时候,还是要从主体熟习的某种内容入手,这就是个主观的假定(这还真是个悖论,——作者注),不然就没办法开始叙述了。到这,哲学的出发点跟其他学科是一样的。但除此之外,哲学的研究对象与其他学科的对象截然不同。把上述的讨论总结起来进一层,哲学的出发点虽然称武断,但还要从客体的最一般的意像性观念开始,它就是“在那的”意思,或者可以为“存在”,还没有给它附着任何特种规定性的内容,是个无特征性内容的出发点概念。这个概念被剥离的如此纯粹,就像是一种原子性的概念。其离人们意识中的观念还有一段很远的距离,是一种处在观念概念之前的,像总体感官形成的意识性认知一样的裸体性概念。以这种最一般的概念为前提,人们大脑的思维过程才开始去获取知识,并开始让思维变得全面和丰满起来。

从对思维着的过程的考察开始,马上就会发现,思想是各种事实所必需的孪生物,不多也不少,足以归原各种客观对象的存在,以及这些存在对象的本征性质地。这些最初的熟识性内容不证自明,但在作为叙述的出发点的时候,其被赋予的含义与这些对象本身的丰富内容相比,非常原初。原初到什么地步呢,原初到仅仅是个“存在”但又不包含存在内容的出发点,仅近仅是开始性的,不完满性的。你不能在教义学的意义上给这种原初行的观念放上任何内容。当然了,这个概念里也不能有其他学科的知识在内,它是原初的,还没有展开的,是个设定性的假设。除了这个内容,没有任何别的含义在里面。这个概念是如此的巧妙。除了作为起点之外,它不表达任何其他的内容。这也就是哲学研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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