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网上流传着一份《关于不要让孩子参与代送外卖活动的通知》,落款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8月5日,有媒体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得到证实,该通知确为街道发出,面向辖区全体商户及物业公司。
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告示上提及的、党群服务中心为居民和商户提供免费的全托班、兴趣班等服务,街道及社区图书馆还将同步延长开放时间,为孩子们提供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通知中呼吁,请各商户从即日起,不要再让孩子参与“代送外卖”,也不要允许本商圈内的外卖由孩子代送,“街道已约谈相关外卖平台,禁止让孩子代送外卖。”

代送外卖服务的兴起,源于华强北复杂的地形。一名常在华强北跑单的外卖员表示,华强北区域较大,写字楼内部找人耗时久,且高楼电梯运行较慢,不少外卖员不愿上楼,因此催生了代送需求。据悉,最初承接代送业务的多为写字楼保洁阿姨等成年人,而今年夏天,放暑假的孩子们因手脚麻利、行动迅速,逐渐抢占了更多生意。
对于小朋友代送外卖,不少网友表示赞许:“比在家玩手机强。”“能锻炼社会适应能力。”也有网友提出,小孩们聚集在路边,看到外卖员的车就冲上前争抢,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另外,小孩如果在送餐途中发生了什么安全事故,外卖小哥和外卖平台可能要承担相关责任。
平台是否允许外卖员将订单的最后100米“转包”?是否担心由此带来的安全问题?相关外卖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对此并不知情。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政律师表示,在合法性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外卖员以支付报酬形式让未成年人代送餐,属于从事营利性劳动,有可能构成变相雇佣童工,涉嫌违法。
不过,在未成年人代送外卖的场景下,此种关系具有临时性、不稳定性,且未成年人属自愿代送外卖,自行定价,选择每单收取1-2元的费用,双方不具有人身依附性,故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对价/承揽报酬,构成合法的劳务关系或者承揽关系。
在雇主责任风险方面,若被认定构成雇佣关系(即劳务关系),外卖员需承担雇主责任,如未成年人因代送外卖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外卖员需根据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