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一纸通报,为持续三个多月的贾浅浅论文争议画上了阶段性句号。

西北大学通报称,经调查,贾浅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16篇学术论文中,9篇存在多处段落及语句与他人作品重复且未注明来源等问题,其中1篇还存在重复发表;另有6篇存在个别文字重复、引用标注不规范,只有1篇未发现相关问题。校方学术委员会据此认定其存在抄袭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同样引人关注:其硕士学位被撤销,副教授职称、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被撤销,学校同意其辞职申请并解除聘用关系。校方表示,有关单位还将依规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论文引用争议,也不是某篇文章中偶然出现的几处疏漏。
16篇论文中,9篇被认定存在抄袭问题,6篇存在引用不规范,意味着受到质疑的并非一个孤立段落,而是一条涉及论文发表、学位取得、职称评定和教师任职的学术履历链条。正因如此,这次处理没有停留在撤稿、道歉或者内部批评层面,而是延伸到了学位、职称和职业资格。
一纸通报,击穿的是学术履历的“信任链”
学位、职称和教师资格,看起来是三个不同的身份标签,背后却依赖同一个基础:申请人提交的研究成果必须真实、原创、规范。
硕士学位证明的是一个人接受过系统的学术训练,并具备基本研究能力;副教授职称代表其学术成果和专业水平获得了相应评价;教师资格则意味着其不仅从事知识生产,也承担教育和示范责任。
一旦支撑这些身份的论文被认定存在较为严重的学术不端,受到影响的就不只是几篇文章,而是公众对整个评价结果的信任。
有人认为,论文抄袭不过是“文字重复”,处罚是否过重?但学术论文不是普通网络文章。论文中的观点、论据、材料和文字,都是用来证明作者研究能力的。把他人的成果包装成自己的成果,本质上等于用不真实的材料获得学术认可。
因此,撤销相关资格不是“因为几段文字毁掉一个人”,而是对已经失去可靠基础的评价结果进行纠正。
比处理一个人更重要的,是追问问题为何长期未被发现
今年4月,网络举报引发关注后,西北大学宣布成立工作专班,启动调查。随后,调查组通过调阅资料、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组织专家评议和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式开展核查,最终公布处理结果。
从程序看,这次调查没有仅凭网络截图作出判断,而是经过了专业鉴定、专家评议和校内学术审议,处理结论具有较为完整的程序基础。
但处理及时,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已经回答。
当一名教师多篇论文存在问题时,人们自然会追问:这些论文当初是如何发表的?相关学位论文经过了哪些审核?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时是否核验过代表性成果?问题为何不是由日常学术监督发现,而是在网友集中举证后才进入调查程序?
这些追问不是为了寻找更多可以围攻的个人,而是为了查找制度漏洞。假如处理只停留在撤销一名教师的资格,却不复盘论文审核、学位授予、职称评审和人才聘用等环节,那么相似问题仍可能以另一种形式出现。
真正的“零容忍”,不能只是舆情出现后的迅速表态,更应成为日常管理中的常态机制。
学术诚信不能成为“出事以后才检查”的底线
高校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不能只依赖查重软件。文字重复率能够提示风险,却不能完全判断观点挪用、结构复制、隐匿来源和不当改写。
更有效的治理,应当把责任落实到论文作者、指导教师、评审专家、学术委员会和管理部门等不同环节。对于学位论文、职称代表作和重要科研成果,不仅要在提交时审查,也应建立抽查复核和责任追溯机制。
对存在问题的成果,要追问它是否被用于申请学位、职称、岗位、项目或者奖励;对履行审核职责明显不到位的人员,也不能用一句“加强教育”轻轻带过。只有让造假的成本高于收益,让失职审核同样需要承担后果,学术诚信才不会沦为写在文件里的口号。
与此同时,公众也应把学术不端与审美争论区分开来。
一首诗写得好不好,可以有不同评价;一个人的文学风格是否被读者接受,也可以充分争论。但论文是否抄袭,需要依靠原文比对、引用规范和专业程序作出判断。批评学术不端,不等于可以进行人格羞辱,更不意味着所有与其有关的作品和经历都可以不经核查地被一并否定。
至于其其他学位、论文和学术成果是否受到影响,也应由相应单位依照事实和程序分别核查,而不能由网络情绪直接作出结论。
贾浅浅事件真正值得记住的,不是一个公众人物从副教授到解聘的戏剧性转折,而是它再次提醒高校:学术声誉从来不是靠通报维护的,而是靠每一次严格审核、每一个真实数据和每一篇经得起核验的论文积累起来的。
一个有力度的处理,可以回应一次质疑;一套不因身份而改变、不因热度而启动的制度,才能守住大学真正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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